此展覽講座會由「計劃型創作」(project-based art)的知識生產型態,以及本次展覽本身帶有明顯研究傾向的部分談起。晚近隨著重返地方與歷史踏查意識的興起,藝術家作為在地論述者或研究者,在實踐方法的討論上,往往過於簡單地被指為某種「感性的知識或田野」,無論「基於藝術實踐的研究」(art practice-based research)、「基於研究的藝術」(a research based art)或「藝術研究」(artistic research),在台灣始終沒有較為細緻的討論。因此,我們的討論將暫且擱置近年關於當代藝術與「田野」作為關鍵詞式的談論,更進一步探問藝術實踐當中的知識生產方法——如何製圖、描繪關係與路徑的方式及其智識潛能。當「藝術研究」面對在地論述及現實學術場域時,知識形式如何「破格」,甚而具有爭議性,乃至於朝向現階段還鮮少思考的知識多樣性,以及不同層次的知識地形(topography of knowledge);另一方面,如何不使「藝術研究」其內/外蘊藏的張力和動態性,在強調不斷「流動」、「遊走」、「跨界」、「逾越」等虛詞中消散,而有更為細緻的詞語策略與論述視角?甚而既進入普遍知識生產的考核邏輯時,又能同時與之協商,甚而拆解及揭露其機制的裂隙,便是一項重要的課題。
為此,我們將在討論中探討四項論題,及其可能的延伸:
(一)
當創作者的「個展」不以作品作為展示的核心,而是以「研究」作為展覽架構時,要如何看待研究及創作之間的關係?本次討論「藝術研究」,並非將焦點放在學者身分或學制認定的問題。基於身分與學術社群所形成的實踐,往往僅論及藝術家與研究者的分立(artist and a researcher),或是藝術家—研究者(artist-researcher)或研究者—藝術家(researcher-artist)之間的「界線模糊」與「換位想像」。若不依循此種模糊論或二元對照邏輯,如何更細緻的描繪創作與研究本身之間的關係?若創作者的踏查、地誌與行走作為藝術實踐本身,所形成的具身知識(embodied knowledge)便內涵了「藝術研究」的意味。那麼關鍵是否在於提問我們對產出的知識形式,還可以有何種潛能?以及挖掘知識形式在既有規格上,如何進行「破格」,使之鬆動既有規範的方法。
(二)
「藝術研究」與論述實踐對於計劃型的創作及展示過程而言,究竟意味著甚麼?延續2019年於視盟福利社(FreeS Art Space)的討論,所觸及的身體知識可否遷移之問題,此次進而從藝術實踐的「實線/實現」與「虛線/虛現」這項辯證關係出發,針對「計畫型創作」與「藝術研究」涉及的檔案文件形式,特別是檔案的透明性/不透明性之問題來發展。而面對當代研究型展演以視覺為中心的展示邏輯時,「藝術研究」所給出的實踐「動勢」,能否維繫其內在力量的存續,並重啟(reset)人們對於「計畫型創作」實踐的觀看時間尺度(scale)及感覺結構?意識到實踐的時間尺度與一般強調作品化的展演時間不同,並且可被感知,是本次講座所欲提出討論之重要問題。
此展覽講座會由「計劃型創作」(project-based art)的知識生產型態,以及本次展覽本身帶有明顯研究傾向的部分談起。晚近隨著重返地方與歷史踏查意識的興起,藝術家作為在地論述者或研究者,在實踐方法的討論上,往往過於簡單地被指為某種「感性的知識或田野」,無論「基於藝術實踐的研究」(art practice-based research)、「基於研究的藝術」(a research based art)或「藝術研究」(artistic research),在台灣始終沒有較為細緻的討論。因此,我們的討論將暫且擱置近年關於當代藝術與「田野」作為關鍵詞式的談論,更進一步探問藝術實踐當中的知識生產方法——如何製圖、描繪關係與路徑的方式及其智識潛能。當「藝術研究」面對在地論述及現實學術場域時,知識形式如何「破格」,甚而具有爭議性,乃至於朝向現階段還鮮少思考的知識多樣性,以及不同層次的知識地形(topography of knowledge);另一方面,如何不使「藝術研究」其內/外蘊藏的張力和動態性,在強調不斷「流動」、「遊走」、「跨界」、「逾越」等虛詞中消散,而有更為細緻的詞語策略與論述視角?甚而既進入普遍知識生產的考核邏輯時,又能同時與之協商,甚而拆解及揭露其機制的裂隙,便是一項重要的課題。
為此,我們將在討論中探討四項論題,及其可能的延伸:
(一)
當創作者的「個展」不以作品作為展示的核心,而是以「研究」作為展覽架構時,要如何看待研究及創作之間的關係?本次討論「藝術研究」,並非將焦點放在學者身分或學制認定的問題。基於身分與學術社群所形成的實踐,往往僅論及藝術家與研究者的分立(artist and a researcher),或是藝術家—研究者(artist-researcher)或研究者—藝術家(researcher-artist)之間的「界線模糊」與「換位想像」。若不依循此種模糊論或二元對照邏輯,如何更細緻的描繪創作與研究本身之間的關係?若創作者的踏查、地誌與行走作為藝術實踐本身,所形成的具身知識(embodied knowledge)便內涵了「藝術研究」的意味。那麼關鍵是否在於提問我們對產出的知識形式,還可以有何種潛能?以及挖掘知識形式在既有規格上,如何進行「破格」,使之鬆動既有規範的方法。
(二)
「藝術研究」與論述實踐對於計劃型的創作及展示過程而言,究竟意味著甚麼?延續2019年於視盟福利社(FreeS Art Space)的討論,所觸及的身體知識可否遷移之問題,此次進而從藝術實踐的「實線/實現」與「虛線/虛現」這項辯證關係出發,針對「計畫型創作」與「藝術研究」涉及的檔案文件形式,特別是檔案的透明性/不透明性之問題來發展。而面對當代研究型展演以視覺為中心的展示邏輯時,「藝術研究」所給出的實踐「動勢」,能否維繫其內在力量的存續,並重啟(reset)人們對於「計畫型創作」實踐的觀看時間尺度(scale)及感覺結構?意識到實踐的時間尺度與一般強調作品化的展演時間不同,並且可被感知,是本次講座所欲提出討論之重要問題。